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建立烟台葡萄酒年度生产状况发布制度,发布内容包括当年烟台葡萄酒的品种、产量和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品种、采收量等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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