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十九条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和拓展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行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无偿向公众提供景区、路线、交通、气象、客流量预警、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服务。
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气象、通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共享信息,方便旅游者查询。
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气象、通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共享信息,方便旅游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