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协调,合理设置停车场、预留公交车停靠站点,并保障园内交通微循环与城市绿道绿廊等慢行交通系统有效衔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