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

第三十一条

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 第三十一条 北山范围内的村镇、旅游景区、农家乐经营集中区及其他单位应当优先选择电能、太阳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景区观光车应当使用环保型机动车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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