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地方立法程序 ·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

第二十条

焦作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地方立法程序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 第二十条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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