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 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集中供热规划,建设和完善供热系统,发展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