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