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在服役前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服役期间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换领新证;但是,应当向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登记备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10-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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