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民间纠纷的受理和调解 第二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民间纠纷的受理和调解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不受非法干涉、打击报复。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