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二条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设计方案应当由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