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公平、规范、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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