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负责制和责任追溯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