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绿化垃圾受纳场,实行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