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录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关主体的违法信息,纳入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