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土地利用规划、基础测绘、地籍调查、土地档案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征地、土地信息化管理、土地执法等国土资源基础管理工作的经费应当列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