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用于违法活动的机械、工具、设备等,可以采取登记保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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