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政府调控 第六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政府调控 第六十五条 市土地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组织评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和保留价应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