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能提供管网内窥检测报告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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