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区域合作 第三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区域合作 第三十四条 横琴新区应当支持粤澳合作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下重点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产业,促进澳门产业的适度多元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