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本市建立海洋信息共享制度。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录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监测、海洋资源调查等数据信息,并动态更新。生态环境、交通、海事、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有关涉海资料和信息录入全市海洋综合信息平台,促进海洋信息共享。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