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海洋特殊保护区域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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