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海洋特殊保护区域管理实施细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