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五条 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