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件 第二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件 第二十一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