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件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件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日起设立。 业主大会可以持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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