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五条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节能环保领域。 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进污水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生态环境修复等环境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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