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未分类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禁毒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金、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公益事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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