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一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志愿服务协调机制,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开展科普和普法宣传、基层应对、心理疏导、社区服务、交通物流、社会秩序维护等应急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防护、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等专业培训。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提供必要支持。 安排志愿者参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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