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资料,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 市教育部门应当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作为各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新闻媒体和通信网络平台等单位应当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