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地方性法规 共 83 条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未分类

第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的医疗卫... 第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 第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与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 第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第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二条 市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 第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遵循以人为本、生...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市有关部门、区政府应当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 第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健全公共卫生... 第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四条 下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备... 第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区政府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成立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机构),... 第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或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应当... 第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事件报告、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和医疗救... 第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六条 市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场所设置规划,明确人员安置、隔离医学观察、应急检...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将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医疗救... 第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 市、区政府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要求,建立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核心、医... 第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市政府组织成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支持;可以根据... 第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八条 本市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应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后备...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落实... 第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九条 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 第二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立健全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制度。疾病预防控制... 第二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一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志愿服务协调机制,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开展科普和普法宣...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二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资料,对公... 第二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建立布局均衡合理的公共卫生战略物... 第二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四条 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明确物资储备的类别、...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 第二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六条 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储备物资管理,完善储备物资接收、保管、养护、补充、调用、... 第二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七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急物资采购的需要,调整... 第二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八条 市、区政府可以依法向辖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征用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 第二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九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协调机制,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开... 第三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条 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的慈善组织,或者市、区政府及应急指挥机构指定负责接受社会捐赠的部门、机... 第三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一条 市、区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防融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疾病... 第三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二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与国家、广东省有关监测信... 第三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三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和交通枢纽、学校、零... 第三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四条 监测哨点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上传监测系统,由疾病预防控... 第三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信息。报告有关情况可... 第三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监测哨点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预警信息或举报信息,认为构成突发公共卫生... 第三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七条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提交的报告后,应当根据职责分... 第三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监测预警 第三十八条 市、区政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评估制度。 对可以预警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其发... 第三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启动预警后,市、区政府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第四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市、区政府接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 第四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行边调查、边报告、边处置的快速处置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前,... 第四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市、区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除可以依法采取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可以采... 第四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五条 发生职业中毒事件后,卫生健康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开展应急救援... 第四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因生物、化学、放射等污染事故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并判定事... 第四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公共卫生事件或者接到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四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卫生人员、物资、设施、场所等,... 第四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九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服从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类救... 第五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条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救治能力,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 第五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一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机制。... 第五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等场所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消毒、... 第五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区域和场... 第五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市、区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相关建议、提示、... 第五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五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期间舆情信息监测,主动梳理公众意见... 第五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六条 卫生健康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经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家委员会的意见,确认突发公共卫... 第五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五十七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复工复产... 第五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五十八条 市、区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推进部门间、区域间协... 第五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五十九条 本市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协作机制,提升突发公共... 第六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条 各区政府应当组织镇街建立健全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 第六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一条 村居基层组织应当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组织辖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以及村居民... 第六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应当响应联防联控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单位... 第六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三条 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羁押场所、监管场... 第六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四条 市、区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 第六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联防联控 第六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推动完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覆盖海关检疫、移民通关、... 第六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六条 市政府应当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及相邻地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区域合作,建立... 第六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设施装备配置水平,建立... 第六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八条 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 第六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九条 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 第七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条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和应急决策机制,明确生活必需品储备应急投放启动条件... 第七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一条 市、区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应急运输备案制度,确定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并动... 第七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市、区政府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 第七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市科技创新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研攻关协同... 第七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四条 本市建立市、区、镇街三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 第七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或者场所的公共秩序,保证运送患者和救援物资道... 第七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罚,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第七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情节... 第七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违反各级政府或者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告、通... 第七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有下列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之一,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八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因人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病原传播和传染病事件发生的,依照环境污染防治、传染病防治法律... 第八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 第八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将违法行为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 第八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 4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