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二十九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协调机制,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应急物资捐赠工作,可以指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负责引导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