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市有关部门、区政府应当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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