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依法应当向国家安全等机关移送的,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适用本条例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