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人社、信访等部门在受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时,发现属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原因导致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违法线索提供建设、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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