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人社、信访等部门在受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时,发现属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原因导致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违法线索提供建设、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