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行业主管部门因实施行政处罚需要查实资金流向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向税务部门请求协助提供涉案企业关于该项目的报税合同及相关报税材料;向银保监部门请求协助提供工程款流向、时间、金额、收受主体等信息。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