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三条 市交易中心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存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材料和信息。在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信誉资料以及考察、质询、清标报告和定标委员会投票结果等定标过程资料留存备查,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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