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
未分类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 未分类 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建立和管理防台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海事、海洋、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将防台风应急管理所需的数据信息接入防台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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