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七条 本市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