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三章 应急救援

第二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三章 应急救援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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