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