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未作规定的,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7-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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