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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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
第二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
第三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的程度,事故分为特...
第四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组织或者参与...
第五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电力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
第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
第九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事故造成供电...
第十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十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域)以及事故发生单位;
(二)已知的电力...
第十一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关材料,及时保存故...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
第十三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
第十四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电力企业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范围,防止发生电网系统性崩溃...
第十五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电力调度机构可以发布开启或者关停发电机组、调整发电机组有功和无功负荷、调...
第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 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电力企业...
第十七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 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
(一...
第十八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 事故造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中断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启动自...
第十九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 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应当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优...
第二十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置 第二十条 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或者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影响范围、处置...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电力监管...
第二十二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
第二十三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在下列期限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提交事故调...
第二十四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和事故发生经过;
(二)事故造成的直...
第二十五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同意,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的一般...
第二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处其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
第二十八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处100万元以上500...
第二十九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电力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
第三十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受到撤职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自...
第三十二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
第三十三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发生本条例规定的事故,同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依照本条例确定的事故等级与依照《生产安全事...
第三十五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未作规定的,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核电厂核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依照《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
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续表
续表
注:1.符合本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