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第四十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五章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第四十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