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四章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健全信息核验机制,记录业务经办过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