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九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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