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