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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