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古城保护相关规划和保护名录、实施改造利用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或者委托其进行评估论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