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古城保护利用所需资金,需财政预算安排部分由市人民政府和越城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安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