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五章 扶持保障 第二十四条 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五章 扶持保障 第二十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家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