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三章 创新发展

第十六条

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三章 创新发展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绍兴黄酒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强化产业协同,推动集群发展。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绍兴黄酒文化与旅游、商业融合发展,鼓励绍兴黄酒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旅游企业合作开发商贸、旅游产品,推行个性化定制,发展服务型制造。
支持绍兴黄酒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完善生产、研发、资源和服务体系,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绍兴黄酒品牌辨识度,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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